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安分局警支大队接到一起高考志愿被恶意篡改的报警。这起案件在自治区尚属首例,引起了警方的高度关注。警支大队迅速召开案情分析会,借鉴全国类似案件的处理经验,深入分析案情,并制定了应对策略。
通过技术手段,警方发现呼和浩特市某职业学校的学生王某某涉嫌利用隐蔽手段获取同学的高考志愿填报账号和密码,进而篡改了同学的志愿。8月14日,警方对此案进行了立案侦查,并对王某某进行了讯问。王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系统罪”。
目前,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后果特别严重,则将被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外,单位若犯此类罪行,将被判处罚金,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处罚。
这起案件提醒了公众对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视,同时也展示了司法机关对网络犯罪的严厉打击态度。